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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4-11-19
沈林〔2014〕18号
关于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
通 知
各股、站、室、局属各二级机构:
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的领导,确保我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根据上级要求,经局党组研究,成立林业局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。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:
组 长:赵耀平(党组书记、局长)
副组长:张祥敏(党组成员、副局长)
董铁云(党组成员、副局长)
王启云(党组成员、副局长)
李 勇(党组成员、副局长)
王绍银(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)
成 员:樊 慧(副主任科员、人教股长)
李文郎(营林股股长)
艾建伟(审批股股长)
海 淼(办公室主任)
李书明(森林公安局局长)
赵大立(森林公安局政委)
王 孟(林技站站长)
朱国华(高速木材检查站站长)
秦喜才(森防站站长)
丁晓广(林权服务中心副主任)
韩士明(苗圃场副主任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创建日常工作。樊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海淼同志兼任专职联络员,办公地点设在局人教股。
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