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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沈丘县2015年宁洛高速公路两侧沈丘段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  发布时间:2015-06-19


沈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

   

沈政[2015]9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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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关于印发沈丘县2015年宁洛高速公路两侧

沈丘段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

 
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办事处,县政府有关部门:

      现将《沈丘县2015年宁洛高速公路两侧沈丘段绿化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方案要求,认真组织实施。

 

 

2015年3月13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沈丘县2015年宁洛高速公路两侧沈丘段

绿化实施方案  

 

      为完成宁洛高速公路绿化任务,根据《周口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<周口市2015年度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周创绿办〔2015〕1号),结合我县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      一、绿化任务

     宁洛高速绿化工程西起沈丘收费站,东至沈丘界首交界处,双侧造林长度约49公里,涉及东城街道办事处、新安集镇、纸店镇、刘湾镇、县农业局良种场,每侧绿化宽度30米。

     二、栽植模式及树种选择

     新建林带单侧宽度30米,每侧栽植6行树木,其中:内侧2行为栾树,外侧4行为泡桐。

     林带株行距设计为5×5米,按三角形(品字形)定植,内侧留1米宽,外侧留2-4米的缓冲带。

     三、苗木规格

     栾树米径5厘米以上,高3米,树干通直,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,根幅50厘米以上。

     泡桐米径5厘米以上,高4米以上,树干通直,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,根幅40厘米以上(如因市场苗木短缺,规格可适当下调)。

     四、时间要求

     3月底完成栽植任务。

     五、运作办法

    (一)土地流转。由乡镇(办事处)与农户签订土地租赁合同,县财政以乡镇(办事处)为单位拨付租地款。租地时间自2014年10月1日起,租期5年,租金标准:每年每亩1200元。

    (二)造林机制。由于时间紧、任务重,为了确保造林进度和质量,把任务分解到乡镇(办事处),落实到行政村。由乡镇(办事处)组织实施,根据实际完成情况由县财政给予奖补。桐树按照2014年每株20元的标准(含栽植费、管护费),栾树按照财政评审价格结算。

     根据工作量和造林效果,对乡镇(办事处)追加边界沟开挖经费、土地租用和管护经费。

     六、保障措施

   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乡镇(办事处)主要领导全程负责,分管领导具体抓。有关村干部积极参与,县林业局认真检查、监督。   

    (二)创新造林机制。严把规划落实、树坑大小、苗木规格、浇水封土、后期管护等五个关键环节,确保新栽树木成活、保存率达到95%以上。

    (三)严格检查验收。县政府组织督察室、四制办、财政局、林业等部门组成综合验收组,2015年4月进行第一次验收,主要检查苗木质量和任务完成情况,上报省、市备验。2015年10月份进行第二次验收,主要检查苗木成活和保存情况,并作为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。

    (四)保障资金投入。为确保树栽成、能成活、保得住,县政府及时租地、购苗、管护所需资金,根据造林进度和保存效果,奖励一定的工作经费。

    (五)切实加强管护。县林业局要强化责任,成立护林组织,制定管护措施,与乡镇(办事处)签订管护协议,建立管护台账,落实奖惩办法。加大护林工作力度,严禁在林带内种植高杆农作物。严防收割播种机械和人为毁林。

     七、省道207线卞路口段参照本方案实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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